为了加强学校的退费管理工作,确保学员的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创造良好的培训退费管理秩序,更好地推动学校培训工作的良性开展,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北京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北京市丰台区恒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1、学员交费并填写报名资料或录取虹膜后,申请退费的,学校扣除50元报名费,其余全部退回学员。
2、已给学员发考试复习资料(含电子版或微信转发)或给学员开通视频课件后,学员申请退费,学校应退还学员70%的培训费及考核费。
3、学校已经安排并通知学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上课时间或学员已经收到培训学校上课时间通知,或学员已经参加完培训后,学员申请退费的,学校应退还学员50%的培训费及考核费。
4、学员申报的考试信息已由学校上报市考试中心,学员再申请退费,则学校不再退学员任何费用。
5、学员符合上述(1、2、3)退费条款之一者,由学员向学校提出退费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学员在5个工作日内,持恒力学校原始交费凭证,在学校服务大厅前台办理退费手续。
6、退费时,按学员原始交费方式退回相应费用。
7、本办法在恒力学校网站及报名大厅办公现场向学员及社会公示。
8、本办法经学校领导及理事会批准后于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9、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恒力学校。
北京市丰台区恒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022年3月1日修订